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家是自己的城,城是共同的家。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与每一位城乡居民息息相关,为了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县创城办向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发出“创城,我们携手同行”的倡议书。
一、自觉维护村居文明。努力规范个人言行,树立个人文明形象。不乱倒垃圾、不践踏花草;与邻为伴、与邻为善;守望相助,和睦相处;革除陋习,用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
二、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文明。不随地吐痰、不聚众赌博、不损坏公物、不乱贴乱画、不乱扔杂物、不说不文明的话,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乱扔烟头。
三、自觉维护交通文明。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自觉排队候车,文明乘坐,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公共交通秩序。
四、自觉维护经营文明。遵守商业道德,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做到语言规范、热情周到、安全卫生;不乱打乱建、不占道经营,不欺诈宰客,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五、自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到“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六、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开展多种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特别要关心帮助单亲家庭、特困家庭的未成年人,做好救助、教育、保护工作。
七、监督举报。如果您在工作生活中碰到不文明现象,欢迎您拨打创城举报电话-。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居民,文明居民创建文明城市。让我们携手并肩,从现在做起,为把托克托县创建成自治区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托克托县创城指挥部办公室
年7月
原标题:《创城,我们携手同行——托克托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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