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托克逊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法警大队15名干警整装出发,前往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东梁村某养殖场开展强制腾退行动,重拳出击拒执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和养殖场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何某与黄某以及某养殖场五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托克逊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五被告向原告何某归还借款本金万元以及利息18.68万元。但五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何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对该养殖场进行查封,督促被执行履行义务未果后,执行局法官按照程序对该养殖场进行评估、拍卖,向被执行人送达文书。通过拍卖,养殖场拍卖成功,但被执行人拒不交付,托克逊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在法与情兼顾的情况下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反复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仍无视自己的无理行为,法院果断出手,采取联合行动,对所拍卖的养殖场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现场,为考虑到现场强制执行的对抗性,担心被执行人李某及年近90的母亲在执行过程发生危险,事先联系了急救车从旁协助。随后,执行干警对屋内家具及各类生活用品进行一一分类、清理、登记在册,并统一将物品搬至规定存放地。在执行干警持续一天的时间将养殖场内的家具及其他物品清理完毕,此次行动圆满完成。

在腾房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依规执行,充分展现了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全过程井然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作为新时代的执行法官,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执行局干警将继续履职尽责,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本领,将工作做到群众满意,领导放心,自己安心,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来源:风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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