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孙金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内执号
执行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内民初号民事判决书
被执行人孙金保,男,年7月1日出生,汉族,无业,身份证号:1507,住托克托县双河镇城管商业路西
涉案未执行标的:5.5万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孙金保下落线索,并使人民法院找到孙金保的,给予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提供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办公室进行举报
原标题:《孙金保,住托克托县双河镇,找到奖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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