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开展年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森林督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国家林草局规划院对上述二省(自治区)开展了现地督导和技术指导。
规划院技术组分别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和辽宁省林草局关于年森林督查工作的情况介绍,对地方林草局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了解答,针对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难点进行了交流和讨论。技术组强调,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对辖区森林督查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与林草生态综合监测等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加快森林督查自查进度,提高自查质量,灵活运用网页端、APP端和单机版软件,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
会后,技术组与省(自治区)林草局资源处、省(自治区)林草规划院一起到县级林草部门,开展座谈交流和技术指导。在内蒙古自治区抽取了托克托县、额尔古纳市、鄂温克旗、喀喇沁旗4个县级单位,在辽宁省抽取了北镇市、新宾县、宽甸县3个县级单位,进行了现场技术指导,并回答了县级林草部门对于森林督查工作存在疑问。技术组强调,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确保森林督查顺利开展,结合林长制等工作加快进度,提高工作质量,按照国家林草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年森林督查工作。(邱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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