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现本院依法公布下列被执行人信息,公开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本人下落。
1
被执行人:山东齐明建筑有限公司
住所地:邹平市黛溪街道办事处北关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
未履行金额: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给与举报人1%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管法官)
2
被执行人:张林波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新营子镇碱沟子村1组号
未履行金额:45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并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给与举报人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释法官)
3
被执行人:李锡勇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邹平市好生街道办事处平原村
未履行金额: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配合本院对被执行人李锡勇予以实际控制的,给与举报人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石法官)
4
被执行人:韩洪贵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山东省邹平市韩店镇振兴路号1号楼1单元号
未履行金额:元及利息和迟延履行金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韩洪贵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给与举报人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李法官)
邹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原标题:《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悬赏执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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