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始终把《党政领导干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根本遵循,立足县域实际,坚持科学考核、准确识别,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一是注重综合研判,全方位识人选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分析研判,做实优化班子结构的基础性工作,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托克托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办法(试行)》。依托干部信息化管理平台,综合教育培训、巡视巡察、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反馈等多方面信息,在深入研判领导班子职数、结构要求的基础上,系统考量干部专业背景、知识层次、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德行表现等项目指标,全面真实地为干部“成像”,为县委选人用人提供依据。
二是注重任前考察,立体式考实评准。坚持“五个程序必经、五类人员必谈、六个方面必考”,不断规范考察程序、创新考察方式、扩展考察空间,推动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本人面谈、任前谈话”等必经程序,坚持“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分管下属、所在单位纪检、财务、群团组织负责人”五类人员必谈,做到“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水平、工作实绩成效、廉洁自律、群众基础和工作作风”六个方面必考,确保全面、准确、真实地掌握考察对象情况。
三是注重能上能下,多角度激励引导。出台了“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激励引导”三个办法,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干事的干部撑腰鼓劲,树立“能者上、庸者下”风向标。同时,以年度考核为抓手,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调整使用挂钩,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绩效考核排名末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干部,予以及时调整,保持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原标题:《托克托县:“三注重”提升选人用人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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