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托克托县人民法院举行。据了解,这是内蒙古自治区内黄河流域首家由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共建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为呼和浩特再添生态环境保护新“名片”。
“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设在托克托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该法庭是内蒙古自治区首个专门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呼和浩特市两级法院、检察院旨在将基地打造成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法制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不仅有利于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督促违法行为人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更助力于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生态检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在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化治理方面寻求实践突破。
揭牌仪式中,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忠明,分别代表法院、检察院系统在仪式上致辞。
赵希民院长表示,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的建立,目的在于以这一基地为依托,挖掘、保护、传承和弘扬黄河流域文化,宣传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以及典型案例,展示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特别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历史、现状及取得的成就,努力构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的合作平台。呼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民事行为的惩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同时,要加强法院与检察院的协调配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司法助力和司法保障。
张忠明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要立足司法实践,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案件的办理,重点打击污染流域水资源、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举报受理热线,接受人民群众对污染、破坏流域生态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义不容辞”,同时要健全完善与多部门的沟通衔接机制,形成“检察+审判+生态”的生态保护合力,从而不断探索形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青城模式”。
揭牌仪式结束后,青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座谈会在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有效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合力,提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作了交流发言。(乐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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