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作为古代我们长期的“邻居”,几乎在每个朝代中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东汉初年政权刚刚建立,地方割据势力尚未肃清,又经历长期战乱,社会经济极度凋敝。“中国未安,米谷荒贵,民或流散”。海内人口仅剩十之二三。而王莽在位时期执行错误的民族政策,激起了匈奴单于对新莽政权的不满,“匈奴愈怒,并入北边,北边由是败坏”。匈奴与中原王朝之间战争再起。
然而,匈奴强盛,汉军胜少败多。匈奴利用东汉政权初建,无暇外顾之机,不仅重新控制了西域及东北的乌桓、鲜卑等族,而且还勾结反汉的卢芳、张晔、彭宠、李兴等地方割据势力,不断寇掠东汉北部边郡,以至“北边无复宁岁”。
东汉面对天下疲敝、边陲萧条的实际情况,出于谋求长治久安的考虑,以保境安民为宗旨,采取以恢复发展生产、安定社会秩序为主的措施。因此,对匈奴的侵扰采取以防守为主的消极防御政策。
匈奴对汉朝及周边各族大规模的侵扰,直到其内部分裂才有所改变。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匈奴地区发生严重天灾,“连年旱蝗,赤地数千里,草木尽枯,人畜饥疫,死耗太半”。在出现严重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匈奴统治集团内部又因权力之争,于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再次分裂为南、北二部。
南部的呼韩邪单于比向汉朝称臣,率部众迁徙塞内,北匈奴则继续留在漠北,继续与汉为敌。南、北匈奴各自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东汉对南、北匈奴也采取了不同的民族政策。
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右薁鞬日逐王比在南边八部大人的推举下立为单于,“谴使款五原塞,求扞御北虏(指北匈奴)”。东汉接受了内附的请求,南匈奴由北而南,越过长城进入汉朝的统治区域,为加强统治,东汉对内迁的南匈奴采取了以羁縻、安抚为主的民族政策,进行了妥善的安置与管理。
.东汉对南匈奴实行政治监护
设“使匈奴中郎将”护卫南单于
南匈奴内附后,东汉给予南单于很高的优待,“宠以殊礼,位在诸侯王上”。这一举措是西汉宣帝对南匈奴呼韩邪单于政策的继续。西汉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匈奴呼韩邪单于来长安面见天子,主动归附臣服。宣帝让公卿大臣议其礼仪,太傅萧望之提出了“宜待以不臣之礼,位在诸侯王上”的意见,被汉宣帝采纳。
东汉继承发展了西汉对南匈奴的政策。在对南单于礼遇优待的同时,派“使匈奴中郎将卫护王庭”,对其加以限制和监督。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东汉谴中郎将段郴至南匈奴,为南单于设庭于五原塞以西八十里处。不久,又让南单于率部进入云中郡﹙治今内蒙古托克托县东北﹚。
因不断受到北匈奴发兵骚扰,同年底,再次将南单于庭迁至西河郡美稷县﹙治今内蒙古准格尔旗西北﹚。南单于驻地在一年内历经三次地点变动后,最终固定下来。
直至东汉末年南匈奴发生内乱,汉朝无力平息,将南单于庭从西河美稷迁至离石(今山西离石县)。东汉帮助南匈奴设立单于庭当年,在其驻地“始置使匈奴中郎将”,使匈奴中郎将是东汉派驻单于庭的最高官员。
地方郡级行政长官郡守,为二千石级,月俸比使匈奴中郎将高二十斛。但是,月俸的差异并不能完全反映权利地位的高低大小。使匈奴中郎将握有皇帝授予的节仗,有专杀之权,“银印青绶”是其行使职权的凭证。因此不受当地郡级地方行政部门的领导,而是直接听命于中央。
使匈奴中郎将最初只是出使性质,到南单于立庭于西河美稷时,中郎将也驻美稷,东汉王朝“为设官府、从事、掾史。令西河长史岁将骑二千,弛刑五百人,助中郎将卫护单于,冬屯夏罢。自后以为常”。从此,使匈奴中郎将成为常住的专门官职。使匈奴中郎将设官府后,中郎将之下,设有从事、掾史等属吏。
作为东汉派驻单于庭的最高官员,使匈奴中郎将的中心任务是代表朝廷对南单于加以监护。由于东汉对南匈奴实行的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在使匈奴中郎将的监护下,南匈奴按照本民族的风俗习惯生产和生活,自行处理和解决本民族内部的人事纠纷和各种事物,允许其有常备兵。
东汉所设使匈奴中郎将,既是对南匈奴的护卫,又是对南匈奴的监控。东汉王朝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既承认南单于是匈奴的最高首领,又表示汉天子对南单于的册封,从政治上确定了南匈奴对东汉政权的藩属地位。
东汉末年,曹操把河东匈奴单于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而将其部众分为五部,各部都以匈奴人为帅,另选汉人为司马加以监督,又在晋阳﹙今山西太原市西南﹚驻使匈奴中郎将监护五部,不仅使单于失去了部众,而且也剥夺了南单于作为匈奴最高统治者的实权,南单于徒有虚号而已。
使匈奴中郎将的任务还包括保护南匈奴不受北匈奴侵扰,抵御北匈奴来犯等。正因如此,东汉多选择熟知边务和边疆民族﹙尤其是匈奴﹚状况的人担任使匈奴中郎将一职。如庞奋、陈龟、张奂、皇甫规等,都是边郡地区知名的将官,分别在西域都护府、度辽将军营、护乌桓校尉营以及边疆郡级行政部门担任过主要职务。
“因其故俗”安置南匈奴部众
东汉继承发展了秦、西汉以来的属国制,“因其故俗”安置归附的南匈奴部众。属国制始于秦朝,是秦安置归附少数民族的制度,称“属邦”。西汉时因避高祖刘邦讳,改称“属国”。
汉朝设置属国,始于汉武帝时期。据《后汉书·和帝纪》《桓帝纪》《卢芳传》《郡国志》及《南匈奴列传》载,主要有安定属国、西河属国、上郡属国、张掖属国和张掖居延属国。上述属国的存在并不都是延续的,由于战乱等原因有些几度被废而又复置。如西河属国,汉武帝时设置,汉宣帝时再置,而到东汉和帝时,又诏令“复置西河、上郡属国都尉官”。
属国建立后,对属国内的少数民族“因其故俗”而治。属国都尉等上层官职虽由汉人担任,但下层官职却吸收了不少原匈奴的官员充当,并保留他们原有的封号,如“属国大且渠”“属国千长义渠王”“属国王”等。
这表明仍以其部落组织为单位,以其首领为首领,归附的匈奴部众的社会组织和生产生活方式并没有因属国的设置而改变,只在行政上归汉朝委派的属国都尉管理。属国都尉最初只是对属国实行领导和监督,维护治安,调解矛盾,并不治民,地位比一般边郡太守要低。
属国有军队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属国骑由匈奴部众中的壮丁组成,也由原民族将领统率,平时驻牧,战时出征。东汉的属国骑主要用以对付北匈奴。
东汉时期属国制逐步发展完善。不仅西汉原有的一些属国,如:安定属国、西河属国、上郡属国、张掖属国等仍然继续存在或复置,而且自安帝以后,在北部边郡还增设了广汉、辽东、酒泉、涿郡、辽西等新的属国。
属国不仅增设多,而且其权限也比西汉属国大。东汉属国制向郡县制转化,如张掖居延属国后改为西海郡,转变为地方行政组织。属国都尉开始分县治民,拥有管理地方民政和军政的权利,地位等同边郡太守,成为属国内完全意义上的最高长官,标志着东汉属国制的发展和完善。
.东汉对南匈奴实行军事防护
南匈奴归附后,同东汉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关系,承担了为东汉防卫北部边塞的任务。从此,北边的北地郡、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定襄郡、雁门郡、代郡和西河郡八郡地区,既今内蒙古南部、宁夏、甘肃、陕西、山西、河北北部,都有南匈奴的部落居住。
南匈奴为东汉王朝侦察北匈奴和鲜卑的行动,协助卫戍,防守边塞。南匈奴在汉朝的支持下逐渐稳定之后,或者单独出兵,或者与东汉、乌桓等联合,曾经多次击败北匈奴。
南匈奴在防范北匈奴的南下侵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产生了积极效果。但是由于属国治理失当或吏治不清等种种原因,南匈奴中也有“怀嫌怨欲畔”者。如果出现南北匈奴勾结起来的情况,东汉的北部边郡就会受到严重的威胁。
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为防止南北匈奴交通、抵御北匈奴来犯及防止南匈奴叛逃,在五原曼柏﹙今内蒙古达拉特旗东南﹚始置度辽营。
度辽营最高长官称度辽将军,据《后汉书·百官志》注引《汉官仪》曰:“银印青绶,秩二千石”。度辽将军主要职责是配合使匈奴中郎将加强对南、北匈奴的统治和军事防护,同时也配合北部各郡县和有关机构加强对整个北方地区的政治统治和军事控制。
度辽将军不仅是防范北匈奴,而且对于东汉王朝防范乌桓、鲜卑也具有重要作用。度辽营设置后,或直接配合中央军出征,或支援边郡地方兵出击,或与中央军、边郡地方兵及夷兵等综合出击,打击来犯,加强防御,为维护东汉北部边塞的安宁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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